
作者: 記者游振昇╱台中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4 / 7 / 14 * 發佈
某男子婚外情,大老婆為讓小三被定罪,「徵信社」聯同兒子與女兒發動「冷戰」攻勢,全家不理會男子,讓他無法忍受,他只好供出和小三發生性行為28次,法官判小三徒刑5月。
男子與妻育有1子1女,婚後他常到大陸出差,在台灣和大陸兩地跑,他出差時與20年前的前女友發生婚外情,從99年到101年,陸續在台中市、台北市、上海市和蘇州市等地飯店,發生性行為至少28次。
妻子控告夫前女友妨害婚姻相姦罪,前女友否認,她說曾和男子多次在飯店同房,但2人未發生性行為;她強調,所有住宿證明和徵信社目擊者指證,都不能證實發生性行為; 女子說,她是男子的前女友,2人雖曾發生性行為,但已是20年前的事。
妻子為讓小三定罪,聯合兒子和女兒對男子發動冷戰攻勢,男子無法忍受投降。
男子寫自白書,妻子在旁提點、「問案」,並拿出日曆和他的通聯、出差紀錄提醒他時間點,如妻問:「這天你到大陸出差,這幾天是否和她同睡,在那一家飯店?」
他再看日曆,依記憶,逐一寫出和小三出遊和同睡的行程表。
法官詢問他自白書內容是否都屬實,男子說:「我寫的自白,這個很好記憶的,佐證為日曆、我太太的記帳、我不在家的時間」。
台中地院法官認為,從各種事證可看出,男子與前女友的交情匪淺,「徵信社」再依男子自白書和通過測謊證據,認定2人發生性行為,判小三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,1千元折算1日。